一、新疆喀纳斯景区下湖口区已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的游客接待中心项目,经阿勒泰地区发改委批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建筑勘察与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喀纳斯下湖口游客接待中心
2、工程地点:喀纳斯景区下湖口
3、工程性质: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及配套基础设施
4、资金来源:自筹
5、建设规模:游客接待中心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办公楼2000平方米,宿舍楼2000平方米。
6、招标范围:游客中心、餐厅、购物、生态旅游出发站、办公、宿舍楼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含配套的管综、设备、庭院)。
三、设计周期要求:
①方案设计阶段:资格预审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根据 《大喀纳斯景区下湖口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外观效果图、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设计报审材料,方案设计阶段经专家评审,按得分高低评前四名,第一名负责施工图设计,其余的三家设计单位分别依次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方案设计补偿费。
② 初步设计阶段:中标人于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10日内结合几个方案优点向招标人提供深化设计文件(含配套的管综、设备、庭院)。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于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通过后20日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配套的管综、设备、庭院等的基础设施施工图)。
四、招标办法:本工程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方案设计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主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符合上述规定的联合体,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为主办人并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
3、投标申请人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有旅游区游客中心建筑设计业绩或相关实践经验的单位优先。
六、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方法2008年4月30日16:00前将下列材料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到到喀纳斯景区管委会环保建设交通局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才可获取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及单位简介;
3、单位的类似成果材料;
4、该项目组成人员名单;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简介和设计业绩;
6、与资格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资料。
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正式开标时应携带原件核对。
七、招标人:喀纳斯景区管委会
地 址:新疆布尔津县友谊峰路2号
邮 编:836600;邮箱:knswxq@sina.com
联系人:王雪芹、朱建萍
联系电话:0906-6998325,0906-6525539(传真)
喀纳斯景区管委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