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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石屋多易成危房 建筑不防震成大患

来源:搜房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08-05-16 点击:
      现状:建筑抗震喜忧参半

      改革开放后,随着泉州城市经济的发展和抗震减灾的观念的普及,提高城镇建筑抗震能力逐步得到重视。泉州市是全国最早把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基建程序的地区之一。面对当时泉州量大面广的抗震性能很差的石结构住宅,且每年有几十万平方米新建各类住宅竣工的情况,1984年,泉州市规定,新建工程必需经过抗震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和发放施工执照。

      如今,泉州是全国地震重点防御监视区之一,也是国家规定按七度抗震设防的城市。2000年以后,为编制“泉州城市抗震减灾规划”,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对泉州市区重要建筑物和重点建筑抽样进行抗震易损性抽样分析表明,泉州重要建筑物除个别建筑物外,均能满足抗震要求;重点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比重要建筑物偏低一些,但总体抗震性能基本良好。也就是说,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抗震能力总体较好,除非发生烈度8.5度以上地震,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可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但泉州建筑的抗震防灾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房屋建筑较多。2004年底,泉州规划区内约19%的房屋不能满足抗震要求,达到近1000万平方米,有许多是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石结构和砖混结构房屋。最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大量抗震能力不强的房屋被拆建改造,但是抗震能力不强的旧房存量还相当大。

      另外,泉州老城区建筑和人口密度大,抗震防灾能力差。市中心区建筑密度高达50%以上,人口密度高达2.2万人/平方公里以上,传统民居的抗震能力较差,次生火灾源点较为集中。同时,上世纪80年代还新建了一些商品房和集资房,使建筑密度越来越高,房屋间距不符合要求,主次干道窄,停车场少,道路功能混杂,对避震疏散和抢险救灾极为不利。这些问题都将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逐步改善。

      未来:新规划护航建筑抗震

      2006年颁布的《泉州市城市防震减灾规划》中指出,对旧城区及一些重点乡镇抗震能力差的房屋应进行优先改造。上世纪70至80年代建造的住宅也存在着容积率过高、房屋间距小等不符合抗震要求的问题,在改造时也应一并解决。旧城改造宜以组团建筑为主,按新建工程抗震防灾要求建设,综合考虑配套建设。旧城改造宜以组团建筑为主,按新建工程抗震防灾要求建设,综合考虑配套建设。对旧城区内文物、历史文化、风景区,有价值的民居、古城,有特色的树种等,在改造时应给予保护。属保留改建的,应按泉州市传统民居形式改建,高度控制在7米以下,用传统古朴的色调。房屋间距、道路布置和宽度、空旷场地、人口和建筑密度,供水、供电、消防等应满足抗震防灾要求。

      规划还指出了泉州城市中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主要分布在泉州滨海积平原、晋江和洛阳江下游及其相连的低洼地段、泉港区南部的滨海积平原区。同时建议规划建议,各类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和建筑抗震设防等级为甲类的工程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不能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而在地震危险地段不得进行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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