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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设防须抗6级地震 必须经过抗震审批,市民反馈意见有三个渠道

来源:大河报 作者:未知 时间:2008-07-04 点击: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对外公布了《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征求群众意见。

      记者采访了解到,依照要求,郑州市的新建建筑必须达到抗6级地震的设防要求,且建设前必须先到地震主管部门提前备案,否则建设部门、规划部门都不给办证。据了解,这是郑州市首次将全部新建建筑纳入抗震审批,预计《办法》修改后将在3个月内实施。

      抗震设防必须经过备案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设计前,就将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报市或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郑州市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王建平解释,抗震设防应在新建建筑作地质勘探时开始,属开发商建设的首道“审批程序”。

      建筑进行抗震设防,开发商必然会增加成本,为让开发商不躲避这一“责任”,《办法》特别规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没有抗震设防内容,或者抗震设防不过关,项目主管部门都不得办理建设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手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手续。

      抗震不达标最高罚10万

      今后,建设工程抗震不达标要受到经济处罚。《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或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王建平解释,并不是一罚了之,还要责令开发商改正。

      新闻分析 抗震成本难以推高房价

      过去郑州市只对部分建筑开展抗震审批,今后大规模铺开,开发商会不会将增加的抗震成本转嫁到房价上?对此,市地震局有关负责人说,抗震设防后,一栋五六层楼增加投入也就2000元,对于开发商来说不算多。王建平也认为,抗震审批不会影响房价。

      市地震局有关负责人称,1998年,有关部门就开始对高层建筑及人群聚集的场所进行抗震审批,但由于重视不够,个别开发商没有执行。

      特别提醒 市民反馈意见有仨渠道

      据了解,市民可在7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法制局。三种具体的反映渠道为:

      一、传真:67446680;二、电子信箱:fzfg@zhengzhou.gov.cn;三、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邮编:450006。

  群众也可登录http://www.zhengzhou.gov.cn/fazhixxw/deploy/05092704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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